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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縣蘆竹鄉徐姓國二生,因母親照顧兩度中風的祖母,忘了繳交兩千多元午餐費;四天前的中午,他收到業者送來午餐,便當盒裡沒有飯菜,只有一張寫著「想吃嗎?先繳錢」的羞辱性紙條。
不知道業者有沒有想過,也許這張字條就毀了一個孩子!
如果是自己的小孩遇到這種事,家長作何感想?可否有一點點惻隱之心?
實在是太殘酷了!
在記憶消失前...記錄下還能看到,還在回憶裡的人、事、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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