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很貪吃一種水果~脆脆的甜柿 (其實就是貪吃,不論是什麼食物;果然人會胖不是沒有道理的)
下班就騎到家附近的黃昏市場,花100元買幾顆來解饞
昨天照例又買了6顆,家裡的習慣是水果都會先貢獻給神明後我們才吃
但是我實在是太猴急了 想說反正有多買,不如先切一顆祭我的五臟廟
結果‧‧‧我的手被割傷了!就這麼一刀下去,突然之間有那麼一秒被嚇到失去意識
回神之後才在想,哇!我真的被削到了耶!OH MY GOD~這麼快就給偶懲罰了喔
指甲硬生生被削到指肉都跑出來了,不過還好沒有見血,是給貪吃的我一個小小的警告嗎?
下次不要再貪吃,先拜過神明,有拜有保佑啦!阿彌陀佛
寫這篇無聊文章的重點在哪裡:不要再貪吃啦!越來越胖連老天都看不下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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